|
|
 |
专题栏目 |
 |
 |
相关文章 |
 |
 |
广告区域 |
 |
|
|
|
|
 |
台湾八成妇女遭性骚扰 |
★★★★★ |
|
| 台湾八成妇女遭性骚扰 |
|
作者:sexkang 文章来源:性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3 22:28:25  |
|
据统计,岛内八成妇女曾遭到各种形式的性骚扰
本报综合报道近日,台湾《性骚扰防治法》出台,有开黄腔、性别歧视等行为的人,情节严重者将被罚10万元新台币或坐两年牢。
据报道,台湾“内政部”表示,希望透过该法律,破除“黄色文化”,建立平等的性别观念。
“内政部”部长李逸洋表示,据统计,岛内八成妇女曾遭到各种形式的性骚扰,性骚扰防治法让法令规范更完备,扩大保护范围从校园与职场,延伸到公园、捷运、公车、戏院、餐厅、宗教场所、庇护所等公共空间,机关、部队、学校、机构也应负防治责任。
该法规定,对他人性骚扰者,由县市主管机关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利用权势或机会进行性骚扰者,罚款加重二分之一。 |
|
| 性与婚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上一篇性与婚姻: 15岁少年抢劫强奸邻班女生 下一篇性与婚姻: 两起性骚扰案件名列榜首 |
|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