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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理解的大学生犯罪:有的爱偷 有的“坐台”
俗话说,苦读十年寒窗,终究磨成一剑。好不容易读完六年小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好不容易熬过黑色七月;好不容易考进理想中的大学……然而,往往有那么一些大学城里的学子,因一时贪心或别的心理满足或一时疏忽,触犯法律,做下违法犯罪之事,或被勒令退学、开除;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调查中发现,他们中包括不少女大学生。 记者通过对杭州高校密集区所在公安机关的采访调查,记录下几个女大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例,事后分析,不禁让人痛心。 一个中午偷了三只手机 自己用,爸爸一只,妈妈一只 坐在记者面前的是大学二年级学生小梅。如果没有看过她写下的悔过书,根本不可能相信这么一个个子瘦小、文文静静的女生会是小偷,她在一个中午偷了同学3只手机。 由于家境并不富裕,小梅在同校、同年级的许多同学都拥有自己的手机时,很为自己还要时不时往电话亭跑感到没面子,有时家里没有人,电话没人接,还空跑一趟。“自己有一只手机就好了。”小梅经常这样想,甚至经常梦见自己已拥有一部漂亮的手机。但想到家里没有钱,对小梅来说,这终究只是一种奢想。 一天中午,小梅去大教室自修功课,邻近座位上一名女生也在自修功课,女生还将一只漂亮的手机放在桌子上。不知是预谋已久,还是一时贪心,趁着邻座的女生稍不注意,小梅忍不住伸出了罪恶的“第三只手”,将手机偷到后迅速离开座位并走出教室。 走出教室时,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原来拥有一只手机是这么简单。小梅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在偷了一只手机后,又去其他教室转了转,用同样手法偷了两只手机。 当事后民警问她为何要偷3只手机时,小梅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我用一只,爸爸用一只,妈妈用一只,这样多方便啊。”她说,有了3只手机,以后打电话给父母,哪怕父母不在家,联系起来也很方便了。 民警介绍,女大学生作案目的有很大一部分像小梅一样,为了追求生活享受或者减轻父母生活负担。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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