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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性禁忌与性法律           ★★★
性禁忌与性法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9 12:05:20
  性禁忌是随人们对自身性活动的认识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其合理成分被纳入法律,如婚姻法和刑法之中。性禁忌和性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妇女的性自由选择权利;保护社会全体成员均等地享有性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对不法性行为加以惩罚;禁止会对后代乃至民族健康带来不良后果的婚姻。

  我国社会的性道德所主张的禁忌与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禁止结婚条件是一致的,即包括禁止结婚(性交)的血亲关系和禁止结婚(性交)的疾病两个方面。禁止近亲间结婚(性交),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其理由基于优生学的理论和性伦理观念。近亲结婚(性交),容易把双方生理的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各国法律都有直系血亲间不得结婚的规定,这是无一例外的。
对于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规定则不尽相同,宽严不等。我国则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身体不健康的人禁止结婚,包括精神方面的疾病,以及其他不宜结婚的恶疾顽症,如活动期的麻风病、艾滋病等。
  重婚及刑法所不允许的行为也是禁忌的。
  每个社会成员都应严格遵守性禁忌和性法律,选择正确的性对象。
性与法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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