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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厅色诱顾客大肆抢劫敲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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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舞厅色诱顾客大肆抢劫敲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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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xkang 文章来源:性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3 9:3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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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三环马甸附近的大森林歌舞厅由于经营不善连连亏损,经营者便决意以“色”为招揽生意的手段,通过明敲实抢,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非法获利十几万元。近日,该案已移交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7月3日,浙江某大学的叶教授到北京参加一个会议,下榻在五洲大酒店。当晚,叶教授在酒店门口散步,被一名女郎拦住:“先生,到我们歌厅去玩玩吧,消费非常便宜的
。”还没等叶教授明白过来,又挤过来一男一女,一说一劝,叶教授就上了一辆出租车。到了歌厅,叶教授被安排在一间小包间里,随后进来了一个小姐,三两句话后,小姐脱去了衣服,拉灭了灯。这时,包间外冲进几个彪形大汉,将叶教授摁倒在沙发上:“干什么呢?敢在这里嫖娼。”随后就是暴打和要钱。最后,叶教授身上的4000多元钱被抢走,还被打断一根肋骨。自觉没干亏心事的叶教授随后报了案。
市公安局知道此事后极为重视,成立了专案组,警方根据叶教授提供的一张出租车票,确定抢叶教授钱的就是大森林歌舞厅。随着侦查的展开,大森林歌舞厅的黑幕逐渐被拉开:歌厅经理张某于1998年承包了大森林酒店5层的歌舞厅,因经营不善亏损。自去年1月开始和路某、焦某等人预谋干黑歌厅。作为分工,李某等人在各大宾馆、饭店拉活,负责将客人带到大森林歌舞厅;张某负责提供场地,并在抢劫后向客人提出私了的要求;刘某负责在大森林酒店门口放哨,如有警察来就用步话机通知同伙;赵某等人负责在歌厅包房内以色情勾引客人发生性关系,并将客人带至固定的包房内,当双方脱了衣服后,以关灯为暗号;路某、焦某等人负责见了暗号冲进包房,以抓卖淫嫖娼为由,对被害人殴打,进行抢劫;出租司机丰某负责将被抢的被害人送走,在路上绕几个弯,让被害人找不到歌舞厅。
自去年3月至7月3日,该团伙19名涉案人在大森林歌舞厅共作案16起,抢得10余万元,打伤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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