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邪客篇》曰:“人与天地相应也”。《灵枢·岁露篇》曰:“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自然环境与人的性生活是有着极为重要的联系。
<注>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自然界存在着人们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自然界的变化又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而机体则相应地产生反应。可以说,古人“法于天地”的思想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玉房秘诀》云:“天垂象,见凶吉,圣人象之。礼云:雷将发生,生子不成,必有凶灾,斯圣人作诫,不可不深慎者也,若夫天变见于上,地灾作于下,人居其间,安得不畏而敬之,阴阳之合,尤是敬畏之大忌也”。说明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中,要适应天气的变化和遵循自然环境规律,这种把气象学与性医学结合起来的天人相应观,是十分宝贵的。“天垂象,见凶吉,圣人象之”。这三句话都是《易·系辞上》的话,意思是说天上的吉凶征兆都是表现出来,有知识的人就必须顺应它,并以此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雷将发声,生子不成,必有凶灾”。这三句话出自《礼记·月令》,意思是说,如果在天打雷闪电时交接的话,生下的孩子就一定会生病遭灾。天气突然之间恶劣变化“见于上”,大地发生的灾害“见于下”,而人生活在两者之间,又怎能不畏惧它,顺应它呢!而男女阴阳相合,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这些与人无益的情况,并想办法适应这些情况。
《玉房秘诀》又云:“消息之情不可不去,又当避大寒、大热、大风、大雨、日月蚀、地动雷电,此天忌也”。这是引长寿老人彭祖的话,意思是说,当天地之气发生剧烈变化的时候,人不能不避开。如天气太寒冷,天气太炎热,或遇暴风骤雨,日蚀、月蚀,雷电交加的日子。同时指出:“山川神祗社稷井灶之处,此地忌也”。意思是说,不能在供奉地神以及生长着供奉土地神庄稼的地方私合阴阳。还说如果违背了这些忌讳而生育的子女不但疾病多,而且还会短命。这种说法虽不一定科学,但在这样的环境中性交,肯定不同程度地影响男女双方的情绪,是否能影响下一代还需进一步探讨,而影响男女身心健康是无疑的。
又云:“月熬不可以合阴阳,凶”。“逢破◇定日及血忌日不可合阴阳,损人”。前面所讲的“天忌”、“地忌”之说,可能与性心理说,医学社会学及风俗习惯有关。
《玉房秘诀》还指出:“雷风,天地感动,以合阴阳,血脉踊,以是生子,子必痈肿”。“人生癫狂,是雷电之子,四月五月大雨霹雳,君子斋戒,小人私合阴阳,生子必狂”。“大风之子多病,雷电之子癫狂……”通过这些说法,不难看出,古人对天地大气显出凶兆的畏惧之感,这种畏惧之感直接反应到性交活动中来,那是不吉利的。
《广嗣纪要·协期篇》进一步补充说:“天地震动,卒风暴雨,雷电交作,晦逆弦望,月煞日破,大寒大暑,日月薄蚀,神佛生长,庚申甲子,本命之日,三元八节,五月五日,名山大川,神祠社庙,僧宇道观,圣贤像前,井灶前后,火光闹烘。以上时地禁忌,切须审之,不可交合。犯之者,令人寿夭,小则生病,或若生男,令其◇貌怪相,形体不全,灾疾夭寿”。本文所述各种禁忌,无论从性医学或优生学说都是十分正确的。
《妇人规·子嗣类·地利》强调了对男女性事环境选择的重视。凡神佛之前、庙庵道社的近侧,水井、炉灶、坟墓、棺材的旁边,日光、月光、火光照射的处所和阴暗、沉塌、危险的地方,总之,使人精神情绪感到不安宁的处所,都不宜作为交合的场地。如果不谨慎而有触犯的话,那么夭折残疾、飞灾横祸和不忠不孝的子孙都可因而出现。这里的解释有些虽有唯心的,具有迷信的色彩,但张景岳对这方面的认识较前已有进步,他在数百年前就能从医学心理学的角度来解说,这是非常宝贵的。因受到风俗习惯、社会、宗教和教育的传统影响,人们一般认为性事活动是隐私的,见不得人的。如在神前、届侧、坟旁、火照之处,则有亵渎之感,令人心绪难安,所以张景岳总结说:“觉神魂不安之处,皆不可犯”,因为这些地方,习惯地给人以负咎心理。而心神不定,情绪不宁,并非真有鬼神菩萨的监督和处罚。
唐代刘词所著《混俗颐生录》从阴阳失调的角度再次阐述了环境对人性事的影响,他说:“凡隐戏之时,忌天地晦螟,……日月失度,祥云星现,虹出星奔,本命之辰,魁罡之日,……阴气盛而逼阳,则阳不足;阳气盛则逼阴,则阴不足。阴盛阳弱,或阳盛阴衰,故生病之由耳”。
《长寿秘诀》云:“有识之人,主闻雷声,即不抑卧。遇起狂风,不敢高语,所以存敬畏也。……此时应当静坐敬畏以避之,岂可为交媾之事乎”。告诫人们切不可忽视环境对人体的影响。
综上所述,房事应在安静幽雅的环境中进行。如果气候剧变,超过人体的调节功能,就可造成阴阳失调,发生气血逆乱,邪气极易侵犯人体。同时,气候的异常变化对男女双方的情绪都会有直接的影响,这是可以肯定的,情绪不宁而行房受孕,所以有害而无利。
<注>从根本上而言,在性事的准备上,应该为自身寻找一个适宜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