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与婚姻状况,也和上一章所述的女子的地位那样,充满着 一些复杂的情形。一方面,唐代主要是个开明盛世,对婚姻与性问题不像后世那样 控制得十分严酷;另一方面,这一时期作为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不能不受前朝 的影响,同时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控制更加制度化,从而对婚姻与性的控制也有某 种意义上的加强。 一、一夫一妻多姬婢制 由于物质生活比较富足, 社会风气崇尚风流, 盛行于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制 (准确地说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在唐代特别发达。法律虽然严禁重婚,但允许纳 妾,而且不限人数。纳妾不仅是豪门权贵的事,在社会上也比较普遍,有些小家小 户也有一起一起。此外,还有蓄养外室(称为“外妇”、“别宅妇”)的风气,也 就是不居于主家的妾,唐玄宗时曾多次下诏禁止置“别宅妇”,并将官员们的“别 宅妇”没入宫中作为惩戒,可见风气之盛。此外,唐朝又盛行妓乐,贵族富户家中 大多蓄养歌舞家妓,也称作“女乐”、“歌舞人”、“音声人”等,供主人娱乐玩 赏。白居易“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的诗句,其实说的正是这种家妓。王公贵 族之家姬妾、家妓常有数百人之多。对此,在本章第五节将详细阐述。 在姬妾中,身份最高的是媵。按古义说,媵是从嫁之意,后代常将媵、妾合称, 并无十分严格的界限。在唐代,从法律、制度上说,媵、妾是有一定区别的。媵是 正弃之外名分较高的侧室,但这种名分只限于王公贵族中。唐制规定:亲王等可以 有媵十人,二品官媵八人,三品及国公媵六人,四品媵四人,五品媵三人。这些媵 各有品级、名位,此外就都算作妾了。媵与妾在法律上量刑也有等级分别。一般人 家没有媵的名位,正弃之外就是妾。妾在唐朝也称作“下妻”、“小妾”、“侧室” 等。 媵、妾与主人都有配偶名分,但不是正式婚配,“普通买卖”,与娶妻“等数 相悬”,不可同论。唐人多称买妾而不称娶妻,家中有妾而无妻则仍称未婚,从这 些习惯中可以看出妾和主人并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唐律严格规定不准以妾为妻, 在实际生活中,以妾为妻也是要受谴责的。杜佑家是名门大族,他一生名声都不错, 唯独晚年以妾为妻,受到士林指责。法律也严禁以妾为妻,因为“妾乃贱流”,妾 原则上须以良人为之。 至于常和妾合称为“姬妾”、“妓妾”中的姬侍、家妓等,她们没有配偶的名 分,比妾的地位还要低,与婢同类,只是她们一般不从事家务劳动,而是做主人的 内宠和歌舞人而已,同时,当然有义务供主人发泄性欲。 有名分的妾和无名分的姬侍、家妓在日常生活中的礼节、待遇也是不同的。例 如,柳公绰曾纳一女子,同僚们和他开玩笑,要这个女子出来让大家看看,柳说: “士有一起一起,以主中馈,备洒扫。公绰买妾,非妓也。”这说明,妾是主人的 配偶,不能随意让人观赏;而家妓之辈不仅是主人的玩物,也可供客人娱乐,如侍 酒,甚至在主人支使下供客人作枕席之欢,这种事在唐人记载中很多。如白居易在 裴侍中府中夜宴,就有“九烛台前十二妾,主人留醉任欢娱”之句。 这些姬妾,大多出身卑微,由买卖、赠送、转让而来,有的甚至是被强夺来的。 例如,宁王李宪家有宠妓数十人,又看中了邻近卖饼人的妻子,硬给卖饼人塞了点 钱,把他的妻子强夺进府。一年以后,宁王问她:还记得饼师否?她默然不语。宁 王召见饼师,让他们夫妻相见,当时座上客人无不为之凄然,宁王命文士们赋诗吟 咏此事,随后就让她与丈夫回家了。④这件事还被后人传为佳话,其实,可能宁王 把饼师之妻玩厌了,在这种情况下发了点“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