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1感染的妊娠妇女,其医疗保健需HIV专家与产科医生的协调与沟通,妊娠期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使用应讨论后决定。感染的妊娠妇女最初的评估应包括HIV-1状况及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推荐或目前抗逆转录病毒疗法的改变。
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
a.由CD4+数量确定免疫缺陷程度;
b.由血浆RNA确定疾病进展的危险;
c.既往或目前抗逆转录病毒疗法的历史;
d.妊娠年龄;
e.支持疗法。
最初治疗对于目前未用抗逆转录病毒疗法和未妊娠的妇女应相同,此外,应考虑该疗法对胎儿及婴幼儿的潜在影响。对未妊娠的妇女用抗逆转录病毒疗法,若要更改应予以相同考虑。应讨论ZDV单独用药或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用药以降低产期HIV-1传播的危险。
妊娠期抗逆转录病毒药物选择及其应用是复杂的,需要权衡各种利弊。妊娠期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应用的讨论应包括:
a.该药对胎儿及新生儿已知和未知的作用,包括缺乏妊娠期现有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长期结果数据;
b.对HIV-1感染的妇女推荐何种治疗;
c.ZDV减少产期HIV-1传播的效果。
妊娠期各种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临床前试验、动物研究及现有的临床信息亦应讨论。应提前考虑这些药物在妊娠期的风险,抗逆转录病毒疗法对受染妇女及ZDV减少HIV-1传播的益处。
治疗选择的讨论应是非强制性的,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最终决定应对患者负责。由于多种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抑制病毒复制,对非妊娠患者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选择及应用变得更加复杂。此外,妊娠用药更为复杂,因为宫内暴露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对婴幼儿长期的作用尚不清楚。
妊娠妇女拒绝ZDV或其他药物治疗不应否定治疗。单独使用ZDV不应否定妊娠妇女希望胎儿最少暴露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所以妊娠期减少产期传播仅用ZDV。
医患讨论后,应发展产期治疗计划,应强调坚持抗逆转录病毒用药的重要性。
由于个人的环境不同,需要支持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及吸毒治疗。产期保健人员、HIV-1专业医疗人员、精神卫生人员、吸毒治疗及公共帮助计划的协调是保证受染妇女坚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基础。
一般协商应包括已知产期传播的危险因素,妊娠期吸烟、吸毒与多个伴侣无保护性性交与产期HIV-1传播相关,停止这些活动可能减少传播的危险。此外,美国CDC推荐受染妇女控制母乳喂养,以避免产后HIV-1通过母乳传播。用了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妇女亦应采取该措施。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进入母乳的途径仅有几种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被评估。母乳中能检测到ZDV、3TC和NEVIRAPINE。抗逆转录病毒疗法预防产后HIV-1经母乳传播或产期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毒性效应的相关数据有限。
由于妊娠相关的剧吐,需暂时停药,直到足够时间才可恢复该疗法以保证药物能被耐受。减少耐药,如果妊娠期需要暂时停药,应停用所有药物,同时考虑重新选药。
General Principles Regarding the Use of Antiretroviral Agents in Pregnancy Public Health Service Task Force www.hivatis.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