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两性快讯 | 避孕宝典 | 男性两性 | 女性两性 | 少年两性 | 青年两性 | 中年两性 | 老年两性 | 性与生育 | 性与饮食 | 性与年龄 | 性与美容 | 性与星座
性与婚姻 | 性心理 | 性科学 | 性医学 | 性疾病 | 性药物 | 性测试 | 性技巧 | 性焦点 | 性教育 | 性文化 | 性保健 | 性障碍 | 性变态 | 性历史 | 性与法
性咨询 | 两性图片 | 影视下载 | 实用查询 | 性福博客 | 两性论坛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性康网 >> 性疾病 >> 性病相关 >> 公认性病 >> 艾滋病 >> 性疾病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女人私处卫生注意事项
不良卫生习惯惹是非
卫生巾最好两小时换一次
卫生护垫能天天用吗
外阴地带的卫生战场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卫生部:不会侵犯专…
卫生部成立专家库 专门为…
卫生部招标采购抗艾药械
第57届世界卫生大会闭…
更多内容
广告区域
卫生部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防护指导原则           ★★★★★
卫生部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防护指导原则
作者:sexkang 文章来源:性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1 11:53:34

    新华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 朱玉)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卫生部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其中规定,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指导原则还规定,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指导原则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指导原则规定显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卫生部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知识的培训,根据指导原则制定有关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工作制度,并为医务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库,保证药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可及的距离内提供使用。

    指导原则将自200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完)

性疾病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性疾病:

  • 下一篇性疾病: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 企业邮局 | 版权申明 | 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招聘信息
    性康网

    ©2006-2008 sexkang.com 版权所有 性康网
    单位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国际华城10号 邮编:200135
    电话:021-68533461 电邮:性康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沪ICP备060506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