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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天使”设套诱诈同性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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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的天使”设套诱诈同性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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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xkang 文章来源:性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3 18:5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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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犯罪实例 《大河报》05年2月24日刊登一篇《“爱的天使”设套诱诈同性恋者》的文章,内容大致如下:三个男孩为了钱,竟想出出卖色相的点子:以一人作诱饵勾引同性恋者,然后另外两人拍照,利用他人的“绝对隐私”敲诈勒索。2月1日,郑某、陈某、张某、三人预谋后,由经常上网的郑某上网以“爱的天使”为网名,将同性恋网友杨某约到菜王街3号的租房处,三人里应外合出演了一出“捉奸”剧:在郑某与杨某赤身裸体躺在床上的时候,接到郑某手机短信的张某、何陈某冲进屋内,举起实现准备好的没装胶卷的照相机对准床上的两人假装拍照。事后,三人以不拿钱就把杨某搞同性恋及将裸体照片公布到其单位相要挟,敲诈杨某价值2197元的诺基亚7200手机一部、现金3000元。被害人杨某与2月22日到派出所报案,三名男子与当天在出租屋束手就擒。
05年1月10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接到一男青年许某的报案,称其在网吧上网时,结识了一名网名叫“诱惑”的17岁女网友,并相约到安徽省广电学校附近一网吧见面。当两人见面后,“诱惑”谎称自己回家取衣服,将许某骗至常青镇十五里河附近一桥边,由埋伏在此的一男青年实施抢劫,抢走手机一部和400余元现金。此后数日,刑警二队又连续接到多起类似报案。所不同的是,实施抢劫的男青年便成了4个人。3月13日上午,办案民警经过周密部署,将这一团伙一网打尽。经查,这4男1女去年8月开始纠集在一起,年龄大多十七八岁,最大的21岁,他们先由胡某以“诱惑”“蓝色妖姬”等颇具挑逗性的网名和男网友聊天,再将受害人骗至省城偏僻处实施抢劫、敲诈。据统计,到案发时,这一团伙共涉嫌抢劫、盗窃、诈骗案件20余起,涉案案值6万余元。这一团伙作案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作案手段残忍,他们把抢得的手机到市场上变卖,抢得的钱物由专人保管,以供他们吃喝及上网等,一旦用完就继续寻找目标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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