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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孕妇的心理压力,医学上规定35岁以上方属高龄妊娠。
"高龄妊娠"一词,或许会使很多人产生抵触情绪,以前经常将高龄妊娠称做"圆高",意 思是到妇产科做孕期检查时,假如就诊的孕妇属高龄妊娠,医生便会在《母子手册》的○里 加盖一"高"字印章。但是,由于近几年高龄产妇急剧增多,很多医院便取消了带"高"字 的圆形印章。
以前,曾将初产年龄在30岁以上的孕妇定为高龄产妇,从1992年7月开始改为初产年龄在35 岁以上的孕妇才属高龄产妇。世界保险机构规定,无论初产、经产(2次以上的生产),35岁 以上的孕妇统称高龄产妇。将年龄从30岁推迟至35岁的原因主要有:特效药的开发和利用、 先进的医疗技术、医疗设施的启用、产妇平均年龄的升高等等。其实,规定高龄产妇这一概 念是有其特殊意义的。
如前所述,女性过了35岁以后,母体与婴儿机体发生异常反应的几率会猛然升高。从病因学 调查可以看出,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发生病变的危险也在加大。尤其是母体进入40岁以后 ,胎儿发育不全、死产、胎儿染色体异常等的发病率非常大。对于这样的产妇,医生有必要 给予特别关注。因此,为了使医生提高警惕,同时缓解孕妇的心理压力,医学上定义了"高龄妊娠"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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