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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女性是不宜药物避孕         ★★★
八类女性是不宜药物避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性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0 15:07:51

    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但有些妇女却不适宜应用避孕药避孕:

    1.重大疾病患者
    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自肾脏排出,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故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2.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所以各种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应避免应用。

    3.妇科肿瘤患者
    由于妇科肿瘤、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用。

    4.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会误服错服,造成不良后果。
 
    5.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6.年龄大于45岁者
    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
 
    7.年龄大于35岁的吸烟妇女
    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经乳汁分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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