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两度闹离婚未果
本报讯(琥珐)妻子认为自己“被强迫看黄带”导致精神分裂,对丈夫两度告至法院要求离婚持不合作态度。昨天,法院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判决不准离婚。
1998年,张某、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一年后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和其他小夫妻一样恩恩爱爱地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儿子小李也是在那个时候出生的。本来丈夫张某在外做点小生意,一家三口生活颇算美满。但近年来,他们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吵,虽说夫妻拌嘴是难免之事,但由于缺乏沟通和交流,两人的误会一直没解开,结果矛盾也就越积越多。2003年7月,夫妻俩又大吵了一场,妻子李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2003年8月15日,张某正式向法院诉请离婚,但法院认为他们两人感情尚未破裂,于是在2003年11月10日判决不准张某、李某离婚。
时隔一年,张某以夫妻感情并未有所改观,仍然分居,夫妻感情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为由又一次向法院提出了离婚。李某知道后满腹委屈,坚决不同意。原来2003年9月,李某经医院诊断,疑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直都在治疗中。李某认为丈夫张某强行要求其观看黄色录像是导致自己患上精神病的重要原因,觉得张某要离婚就是因为嫌弃自己有精神病,但作为丈夫他应当有扶养妻子的义务,更何况自己现在还在继续接受治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夫妻俩由于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缺乏交流和沟通,致双方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妻子李某回娘家居住,两人分居,对此双方均有一定责任,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对生活中产生的矛盾,双方应加强交流,互谅互让,不应采取不正确的方法,致矛盾加剧。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现李某患有 [1] [2] 下一页 疾病,张某更应体贴、关怀。夫妻双方应在今后的生活中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消除矛盾,抚养好子女,建立幸福的家庭。遂判决张某、李某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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